(美国中华盛顿大学英文系教授)

编者按:本文讲的是一个中国人,从河南郑州走向海外攻读英语专业,以惊人的毅力,顽强拼搏,终于从陌生文化的石缝中脱颖而出,不但成了一名美国大学英语教学讲坛上的中国教授,而且成了英语文学语言学、诗律学等领域的著名专家。他不是搞自然科学的,但他敢于挑战权威、挑战自我的精神,却也正是任何自然科学研究要取得成果所不可或缺的精神。

另外,作者虽长期在外从事英语教学,但母语——汉语的写作仍生动流畅,引人入胜,这对以译介国外文章为主的本刊译者读者,也是很有启迪的。

李兴中简历

1976年郑州大学英语学士毕业并留校任教

1979年广州外国语大学英语研究生班毕业

1986年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英语教学培训班毕业

1987年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英语硕士学位毕业

1993年美国亚当州立学院英语助理教授

1995年美国密苏里大学英语博士学位毕业

1995年美国密苏里大学高等教育管理次博士学位毕业

1996年美国中华盛顿大学英语助理教授

1999年美国中盛华顿大学英语副教授

2001年美国中华盛顿大学教授科研与发展委员会主席

2002年美国中华盛顿大学英语终身正教授

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范一超先生邀我为《世界科学》杂志撰文,介绍一下我在海外求学成才的奋斗经历。平时没少写文章,写人写事写论文,却从未写过自己。应邀之余,始感写人不易,写己更难。静思之后,涂了这副文字自画像,实笔实描,实话实说,俊丑共兼,学人共勉。

南下新西兰

我于一九八五年十月南下新西兰读研。在此之前,我于一九七六年在郑州大学读完英语专业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九年;其间,又于一九七九年在广州外国语大学(原广州外国语学院)读完英语专业研究生班。出国读研,一心深造,便在入学申请书上填写了如下目标:“通过留学,使自己英语听说读写的全面能力达到母语水平。”这可能吗?我没多想,总之,我就是怀揣这一目标和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心,踏上了南下留学的征程。

笔者近照

到新后,先在这个美丽岛国的首都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读完了为期三个月的英语二外教学培训课程,便转学到该国南岛克拉斯特彻奇市的坎特伯雷大学读英语硕士研究生。就在这时,我接到了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录取我读研的通知,除学费减免外,还提供可观的研究基金(fellowship)。这对读文科的留学生来讲,吸收力颇大。是留是走,一时难以定夺。

勇立军令状

三思之后,果断作出两个决定。第一,留新缓美。新西兰语言文学毕竟在世界文化的百花园中与英美语言文学一样同是奇葩,各具特色。独采一花虽瑰丽,揽得千红才成春嘛!兼收并蓄,正待此时。第二,缩短在新读研时间,二年课程一年读完。按规定,研究生满负荷的学分是每学期三门课程,读两年。欲修四门,须经批准。而我的计划是每学期读六门,且母语又非英语,能成吗?当时的英文系主任岗比教授对我的两个决定喜忧参半,认为第二个决定有理想化之嫌。我提出,是否可以通过考试再作决定,谁知他当场就考。我没有准备,不免有些发慌。他首先告诉我不考语法,重点考我文学知识。问了我有关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之一的索福克勒斯的戏剧,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诗作,文学巨匠莎翁的作品,美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尤金 · 奥尼尔的剧作,新西兰女作家凯瑟琳 · 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还有一些我当时不知道的几个作家。我告诉他我还爱好英语儿童文学,已翻译出版了儿童文学作家安妮 · 狄格比的新作《特来比松的女生学们》。他随即从书架上拿出巴兰泰的《珊瑚岛》问我看过没有。说来也巧,我出国前刚翻译完这部小说,便滔滔不绝地讲了它的情节。末了他说:“一学期读六门课尚无先例。但你的基础不错,先交个书面申请吧。”我非常感谢岗比教授给我的这次机会。他一方面叫我做好修课的准备,一方面说服了文学院院长。我很快就得到院系的通知,随即备起六门课的全部教材,投入了超常的学习生活。

一节接一节的研讨课程要参加,一本又一本的文学原著要读完,一篇又一篇的专业论文要消化,一次又一次的专题陈述要准备,一场又一场的大小考试要考好,一篇又一篇的课题论文要完成。我从此开始了三点一线式的从住室到教室到阅览室的紧张生活。与此同时,我还担任着中国留新学生学者联谊会主席的职务,这就忙中更忙。六门课程中那种快速的专题交替,如从英美文学到新西兰文学,从荒诞派戏剧到后现代主义,从妇女文学到科幻小说,从意识流文学到散结构主义,从文学到语言学,从结构语言学到描写语言学,从社会语言学到历史语言学,等等,大有目不暇接之势。这唤起了我更强烈的求知欲,越学越觉知之甚少。这一切迫使我去博闻强记,速读急写;这一切逼我永远告别午休,通宵达旦攻读。长期的正坐式阅读使我大脑缺血,头发脱落,双眼疲惫,脖颈僵直。这使我发明了一种倒坐式的阅读方法,那就是身躺地毯,脚搭床沿,头枕被子,不少文学作品就是这样读完的。我觉得正坐与倒坐的交替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身体健康,提高了学习效率。

功夫不负有心人,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终于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圆满地完成了全部英语硕士学位要求,并以出色成绩获得优秀硕士称号,在当地报纸上刊出。

西挺美利坚

回国后不久,我于一九八七年夏西进美国,来到了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攻读英语博士学位。该校有近三万学生,仅大陆和台湾去的留学生就有近千人之多,但除我之外中国留学生没一人读英语专业。我芝加哥领馆教育处的负责人讲,该处分管中部地区九个州所有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仅有五人读过英语专业,因这个专业压力太大,资助难拿,都已转到语言学系或别的系科去了。好心的中国朋友也和我开玩笑,“学了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莎士比亚,有什么用?”这一切逼使我重新审视美式实用主义。我也曾想去读法律,读商管,但我对英语专业的执着最终战胜了自我,反而对这个物以稀为贵的专业更加情有独钟。

在美期间,我调整了在新西兰时火箭式的攻读战略,按系里的规定满负荷而非超负荷修课。经历了在新时急风暴雨式的学习生活,满负荷修课算是和风细雨,游刃有余。这就使得我能有机会坐下来对学习内容细嚼慢咽,融会贯通。很快,我做了教学助理。这个位置是系里为我特设的,为此我颇感殊荣,因为我所有的博士生同学(一色的美国人,国际学生只有我和另外三位直到毕业也未能拿到助教位置的南韩同学)教的都是大一的作文课,而我则是协助讲授为高年级及研究生开设“美国英语结构”。这门课主要讲授当时最新的准短语理论,也兼及词法和声韵,使我有机会较早在教学第一线了解美国的学生素质,尝试美国的教育方法,体察美国的教育管理。稍后,我做了尤曼斯教授(其在文学语言学领域很有声望,尤其在诗律学领域建树颇大)的研究助理,首次用计算机程序分析文学作品中词汇运用的规律问题。这一研究方法及其成果现已被越来越多的同行所采用。目前,我们正把这一套研究方法运用到大学生作文课教学中去。它的成功将预示着很大的社会效应。

英语博士学位对修课的要求是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再读三十个学分。我却自讨苦吃,一鼓作气以优异的成绩修完了九十五个学分(含正式注册旁听的课程)。这固然和学费减免有关,也和我的主攻方向有关,因为它跨文学和语言学两大学科,修三十个学分自觉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靠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凭真才实学赢得社会承认的环境里,不付出足够的心血,不练就过硬的功夫,就绝不能在陌生文化的石缝中求生。修英语专业,压力最大的莫过于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课程论文,而且要达到“发表水平”(老师用语),我修的课多,论文自然也就得多写。为此,我不知在计算机旁度过了多少不眠之夜,在图书馆熬过了多少周末,在纸箱当桌地为凳的窘况中写完了多少篇优秀论文(为节支而曾租了不配家具的公寓)。博士生还必须通过一门二外考试,对我自然是三外了。为了进一步研究乔叟的诗作,我选学了法语(乔诗中借用了大量的法语词汇),从零开始,终于顺利地通过了考试。我还修了一门统计学。结果,系里开设的绝大多数语言学课程我全部修完,英美文学各个文学分期的主要课程也都修完或旁听过。这不仅使我一举以“高通过”的优秀成绩通过了每天三小时连续四天的综合考试(评价标准是“高通过”、“低通过”、“未通过”),更为我以后的教学和科研打下了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雄厚专业基础。记得我当时综合大考的答案长达76页之多,手指因捏笔过久,痛了好多天。紧接着,我又顺利通过了两个小时的口头考试。五位教授轮流“发难”,问题多集中在中古英语、中古英语方言与文学领域。古英语是公元449~1100年间的早期英语,来自古德语,是一种高度屈折变化的语言,其词法句法与现代英语相去甚远,不啻又一门外语,即使是英语教授,不专门学它,也是看不懂的。我有幸师从于荣获英语和古典文学双教授职称的带古代英语博士后的福莱教授学完了古英语,颇觉基础扎实。

为了进一步了解美国的教育体制与管理,我同时读起了高等教育管理博士学位。可是,当我只剩四门教管课程即可完成这个专业的总学分要求去写教管博士论文的时候,科罗拉多州亚当州立学院的英语系正式聘用了我。那是一九九三年的事,而当时我的英语博士论文还正在撰写之中。

1993年笔者与世界著名语言学家哈利、普瑞斯等教授一起合影

初登讲授坛

我的被聘多少有点出乎意料。既高兴又犯难。受聘吧?我的博士论文还没写完。拒聘吧?这可是自己从洋人堆里过关斩将冲杀出来的:先书面申请,再被选入大内圈,然后通过招聘委员会的长途电话口头考核,再被选入五人小内圈,再受邀飞到对方学校进行一整天的面试,包括试讲,和学生、招委会、文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抓教学的副校长、校长分别面谈,由他们投票决定。这是美国大学招聘教授的基本程序。我的一位美国同窗也申请了这个位置,他友好地对我说:“你赢了!”我在犯难,可我的同学朋友为我高兴,先生老师为我祝贺,导师请我共餐。他说机会难得,弃之可惜好,那就上任吧。

可是,从一学期修三门课到一学期教三门课,情形大不相同。备课需要时间,改作业需要时间,写博士论文更需要时间。美国高教部的统计表明,一边写博士论文一边全天工作,实际上是做两份全日制工作,52%的人因此而放弃最终学位。拼吧!我通宵达旦地干,牺牲了所有的周末,一放寒暑假就赶回密大,一头钻进办公室赶写论文。这样,我终于在一九九五年六月满意地完成了二百六十余页的博士论文《乔叟诗法》,顺利通过答辩,获得了英语博士学位和高等教育管理次学位,成为该大学建校156周年以来第一位来自中国的英语博士。我论文中的一些见解已被引用,论文全文也时有教授学者索要。

班门敢弄斧

论文完成之后,我再次挑战自我,过关斩将,于一九九六年申请来到了美丽的华盛顿州中华盛顿大学英文系工作,开始了我指导美国学生攻读英语研究生的新历程。记得当时招委会在面试时,突然问我:“你为何要来中华大工作?”我随口就答:“这里离中国近。”是啊,做教授了,地位变了,那份离愁也还是永远和着奋斗的步伐,割不断、理还乱啊。

美国大学有一条规矩:不出版,就滚蛋!(Publish or perish!)因此,老师们的科研异常活跃,经常参加学术会议,宣读学术论文,发表学术文章,捕捉最新学术动态,为了不妨碍教课,大家赴会往返常是夜间飞行,还要不失时机地利用饭中茶间(不是饭前茶后,没那时间)以及晚上和与会同行交流信息,往往在飞机上还要批改学生作业,甚是辛苦。我也是如此。一次,我到芝加哥赴会,后半夜乘飞机返回西雅图,再驱车连夜赶回中华大,以赶上翌晨上课。那夜偏偏下起滂沱大雨,高速公路在垲斯卡山脉中曲折蜿蜒,能见度很差,加上疲困,我的车在一转弯处下道,险些车毁人亡。

在中华大的六年间,我为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了包括文学概论、写作、句法学、声韵学、英语史、英语语言学、文学语言学、语言习得、二外教学法、二外阅读与写作在内的18门课程;指导研究生论文七篇,研究生论文第二读者六篇,发表论文十九篇,编辑出版《1997年度美国中西部语言学年会论文集》一本,在不同学会上宣读论文十二篇,获文学院研究奖一次;任教授议员,英文系大学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英语师资教育委员会成员,大学专业教育咨询委员会成员,教育学院多元文化委员会成员,全校教授科研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共同参与学校管理。

更可喜的是,我和导师近期合著的论文“乔叟:民间诗人还是文人?”在今年六月份刚出版的《英语史研究千年观》一书中发表了。该论文对生成诗律学中久辩不休的两个中心问题作了新的论述。第一,乔诗的诗律本质和莎士比亚、弥尔顿的一样,是以音步为基础的,否定了非音步说;第二,诗律所具有的可违犯性是受诸多规律递次支配的。该文被认为是一篇“任何研究中世纪英语诗律进化的文章所必须参考的论文”。

我的另一新作:“抑扬格四音步诗律的力体模式:来自乔诗的证据”则进一步提出,音步的律度既非线性又非当量,偶数音步的律度普遍比奇数音步高,各偶步之间的律度不当量,各奇步之间的律度亦不当量。这就为争论了长达四十七年之久的诗律律度的计算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该论文今年三月在西雅图召开的两年一度的“英语史研究”学会上一经宣读,便引起与会诗律学家与英语史学家们的强烈兴趣,我期待着该文发表后所引起的进一步反响。与此同时,我的两本新书《当代英语诗律学》和《英语声韵与诗律学新词汇辞典》也正在撰写之中。有朋友曾问我,一个母语是汉语的中国人怎么能准确地体会出英语的声韵节奏而去研究其声律诗律呢?我想答案只能是:敢于坚韧不拔地挑战权威,敢于持之以恒地挑战自我,而最终超越权威,超越自我。历史自己谱,班门可弄斧啊。

根据大学提升职称的规定,从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再到正教授,一般需要两个六年。鉴于在教学、科研、服务诸方面的突出成绩,我于一九九九年提前三年破格晋升为英语副教授,今年又提前三年再次破格晋升为英语终身正教授。

八五南下新西兰,回首弹指十七秋:虽却迟迟一剑磨,终觉久久志未酬。那就是和国内同行的合作还不多,对国人的贡献还太少。我衷心欢迎国内有志青年来我系读研深造,真诚期待与国内同行在相关学术领域加强合作,携手努力,为祖国的英语教育和研究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