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艾伦·科曼

2003年10月,国际干细胞会议在新加坡举行,此次会议汇集了全世界克隆领域的顶尖科学家。会议尾声,克隆羊“多利”的幕后功臣之一艾伦 · 科曼(Alan Colman)在宣布会议圆满成功之后说:他已经发现了克隆领域的不幸,那就是“克隆菲利普 · 约(主办本次会议的新加坡官员)”——大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菲利普、两个菲利普、三个......。尽管这是会议的一个笑谈,但它多少也反映了新加坡对克隆研究所持的态度。因为新加坡政府曾明确承诺,允许研制用于生殖性克隆的药物。几乎与此同时,联合国大会也在考虑由美国、哥斯达黎加等44个国家联合提交的决议草案,决议要求在全世界范围内禁止包括生殖性、治疗性克隆在内的所有人类克隆。这就意味着向学术界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制造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治疗性克隆的方式可能被禁止。

尽管经过多年游说,美国还是未能打破参院制定的禁止任何生殖性、治疗性克隆的法案。然而学术界并不平静,一个由中美科学家联合组成的研究小组宣布,他们已利用细胞核移植技术将一名中老年妇女受精卵的细胞核移植到一名青年妇女的卵细胞细胞质中,这一成果引起轰动;随后,马萨诸塞州高新细胞技术公司(ACT)宣布两年前便克隆了几个人体细胞;来自尖端科学学会的66名科学家共同呼吁支持治疗性克隆。2003年底,伊斯兰大会组织(OIC)向联合国法律委员会提出将有关克隆的议案表决推迟两年,这一提案以80票赞成,79票反对,15票弃权获得了通过。由OIC提出这一折衷方案不足为奇,因为根据伊斯兰的法律,怀孕期并不作为生命的开始,而他们相信灵魂在怀孕后40~120天进入体内,这就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开了绿灯。而且中东国家对生殖性药物兴趣日增,伊朗最近宣布他们已成功分离出首个人类胚胎干细胞,据传约旦已投人5000万美元开展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而埃及正计划成立人类胚胎干细胞协会来争取未来对研究人类胚胎干细胞的支持,沙特阿拉伯则宣布将建立中东人类胚胎干细胞中心。

由于OIC的提案只是以微弱多数通过,以美国为首的哥斯达黎加联盟仍心有不甘。他们游说联合国大会成员,要求采取特别行动对法律委员会的表决予以否决,12月9日联合国否决了法律委员会的决议,但考虑到“完全禁止”联盟不占多数,因此将表决推迟一年,而非两年。英国代表团对这一表决结果十分不快,很显然,在治疗性克隆研究问题上并未达成一致。英国、比利时、印度都反对治疗性克隆,哈斯汀生物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托马斯 · 莫瑞(Thomas Murray)博士指出:“联合国成员国应达成一致——反对生殖性克隆。因为除了生殖性克隆领域一些尚未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可能对儿童带来不良影响,还可能产生一些宗教、文化、家庭伦理问题。”

那么治疗性克隆是否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被接受呢?看来除了技术上的问题,历史和文化传统也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例如,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担心,这项技术的商业化会促使许多贫穷国家的妇女出卖卵细胞。尼日利亚特使在去年11月6日联合国大会表决后表示:尼日利亚完全支持禁止生殖性克隆以及治疗性克隆,因为尼日利亚很可能成为提供从事研究用胚胎的目标国。在联合国大会的两周辩论中,斐济、塞拉利昂以及葡萄牙的代表均表示,只有支持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才能保护贫困国家的妇女。很显然,游说联合国支持禁止克隆的国家普遍认为:生殖性克隆与治疗性克隆是一样的,而制造神经细胞就等于是制造人类。菲律宾代表指出,菲律宾支持禁止克隆,因为他们认为克隆是一个简单的过程,研究和制造是不可分的,如果允许克隆研究,那么人类克隆也只是时间问题。

目前,许多天主教国家如爱尔兰、阿根廷、秘鲁等都支持禁止克隆,因为天主教教义认为,未出世的胎儿与出世的婴儿享有同样的生存权。当然也有些天主教国家不同,例如西班牙政府正计划允许有限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并宣布将建立人类胚胎干细胞库。其实西班牙政府去年曾投票支持禁止克隆研究,但马德里爆炸案发生之后,于今年3月上台的新政府开始对治疗性克隆产生了兴趣。巴西议会则于2004年3月通过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法案:禁止克隆胚胎研究,但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其实巴西政府已在干细胞研究领域投人100万美元,据巴西科技部长称这其中包含了对治疗性克隆的研究。参加联合国大会的巴西代表团认为:治疗性克隆将有助于减轻疾病痛苦,因此他们只是投票反对生殖性克隆。尽管墨西哥并不是联合国完全禁止克隆议案的发起国,但墨西哥议会却通过了禁止一切人类细胞克隆的法案。墨西哥驻联合国特使称:“墨西哥需要时间来权衡“人类尊严”与“科学研究自由”之间的关系”。古巴是提议只反对生殖性克隆的13个国家之一,古巴驻联合国特使认为,生殖性克隆从伦理上讲是无法接受的,但科学研究却不应该受到限制,因为这种方法将有助于治疗疾病。

其实,与伊斯兰教徒一样,许多新教徒也认为人类生命的开始是一个过程,正如以色列技术学院分子医药部主任卡尔(Carl)所说:“东正教犹太法律对这一问题讲得很清楚:生命以出生作为开始。”在子宫以外,胚胎是无法取得地位的,胚胎在子宫中发育到40天才开始取得地位,这与伊斯兰教的说法相吻合,此时灵魂进入了体内。正因如此,胚胎研究在以色列并未引起多大争议,以色列的宗教领袖也不反对从事胚胎研究。

当然许多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西方国家对克隆研究还是持反对态度,更不可能投人大量预算经费。挪威已于2003年1月通过法律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生殖性、治疗性人类胚胎干细胞克隆,而信仰新教的瑞典和英国有关法律却比挪威宽松,其政府态度比挪威更为现实。

宾夕法尼亚大学伦理学家亚瑟 · 卡普兰(Anthur Caplan)指出,中国似乎很支持治疗性克隆,因为中国政府几乎不受宗教影响,中国是一个几乎完全讲科学的国家,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也只是反对生殖性克隆。华人和穆斯林占多数的新加坡也是如此。由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组成的印度,数年前也开始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印度反对生殖性克隆,但支持治疗性克隆。俄罗斯——这个宗教影响相对不大的国家也赞同将联合国表决推迟两年,并决定将人类克隆研究推迟5年。

卡普兰认为美国不大可能得到100票支持,提案即使通过也可能是以微弱多数,因为反对“完全禁止”的力量还是很强,这不仅仅是因为政治上的原因,而且第三世界国家指出,人们不能用西方的道德观念来禁止中国、印度、新加坡从事克隆研究,否则是道德霸权主义。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很多国家都认为生命的开始是一个过程,而不应该从某一个时刻算起,这一观念有助于人们接受治疗性克隆。然而许多西方国家将生命的结束定义为脑死亡,而生命的开始却定义为:从大约14天细胞分化出神经细胞开始,因此产生了观念上的差异。事实上,治疗性克隆已在逐渐改变我们对怀孕的传统观念,因为胚胎研究已不再仅仅意味着对卵细胞和精子结合的研究。从理论上讲,卵细胞与任何细胞的结合都成为可能。英国、比利时、新加坡、中国等赞同这一观念的国家从细胞分化第14天开始进行胚胎研究从伦理上讲是合理的。

莫瑞指出:“未来胚胎干细胞研究主要是应用于治疗性克隆,很显然在短期内,美国不可能改变其立场,以美国为首的联盟也会支持完全禁止克隆议案,这使联合国进退维谷。但是相信到下次投票时,会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干细胞研究在医学领域极具价值,那时联合国辩论情况将会发生改变,动物克隆研究的成功也会使辩论向有利于人类克隆研究的方向发展,当然如果动物克隆研究不成功,情况则会向相反方向发展。”

利好消息

2003年11月,盖洛普民意测验从欧盟和即将加入欧盟的13个国家中抽取15000人开展调查,结果表明多数人支持治疗性克隆。基因与社会调查中心近期的调查表明,77%的国家尚未禁止生殖性克隆,这也就是说很少有国家禁止治疗性克隆,因为生殖性克隆比治疗性克隆更具有争议。

英国、比利时、芬兰、希腊、韩国、新加坡都允许科学家克隆人类胚胎来提取干细胞,允许从人工授精的胚胎中分离出人类胚胎干细胞用于研究。中国政府于2004年1月颁布法令禁止生殖性克隆,但允许用于医学目的的治疗性克隆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尽管美国政府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议案反对任何形式的克隆,但美国医药协会联合了国内许多其他协会,共同倡议支持治疗性克隆研究。

模糊政策

二战后,德国对任何形式的人类克隆研究试验非常敏感,并于1991年通过法案禁止生殖性和治疗性克隆,仅同意从2002年1月前的人工授精胚胎中提取人类胚胎干细胞。德国司法部长布雷吉特(Brigitte)认为德国的政策过于严厉。在听证会上,许多德国科学家也提出反对禁止治疗性克隆。德国驻联合国特使克里斯汀(Christian)指出,德国和法国在联合国会议上两次改变他们的最初立场,他们试图在世界范围内达成一致,而不是只强调本国法律。

法国于1994年禁止用人类胚胎从事任何实验,但法律允许部分科学家从人工受精的胚胎中提取人类胚胎干细胞,法国也在联合国大会上采取折衷方案,未作为“完全禁止”的共同发起国。

意大利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参院通过法律禁止提取人类胚胎干细胞,但法律并未禁止人类胚胎干细胞的进口。盖洛普在欧洲的民意测验表明,65%的意大利人支持治疗性克隆,这一比例远远超过其他欧洲国家。

加拿大政府已立法禁止所有形式的人类克隆,但允许从事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

日本已禁止生殖性克隆,它与其他国家一起在联合国大会上提交议案,要求只禁止生殖性克隆。尽管治疗性克隆目前仍属禁止之列,但日本正在考虑松动政策,并于2003年从人工受精胚胎中分离出首个人类胚胎干细胞。

不利因素

到目前为止,美国、葡萄牙、澳大利亚、奥地利、爱尔兰、斯洛文尼亚、挪威、尼日利亚、乌干达、智利、圣马力诺、菲律宾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反对任何形式的克隆,这股力量将阻碍科学家开展治疗性克隆研究。

显然,世界各国所持态度的分歧使人类克隆研究工作前景未卜,只有世界各国在观念上达成一致,人类治疗性克隆研究才可能真正有所突破,进而造福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