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期延迟综合症(DSPS)是失眠的一种类型,患者喜欢很晚才睡,晚到无法和常规的生活方式相协调。结果,患者常常未得到充足的睡眠就醒来。如果可以由他们自己选择睡眠时间,比方说,从凌晨四点到中午,他们则很容易得到正常质量和数量的睡眠。

该综合症是由于控制日常节律的定时系统(生物钟)出差错,因失眠而引起的各种疾病中的一种。正常情况下,生物钟为我们作好晚睡、晨醒的准备,促使我们日间活动、夜间睡眠。另外,它使体温和血浆中一些激素浓度产生日常节律,包括褪黑激素、肾上腺素和皮质醇。由于这些因素,在异常时间睡眠很难开始,很难维持,睡眠结构(慢波睡眠和快速眼动睡眠之间的循环)也同样受到影响,生物钟常常很不守时,每运行25小时左右就易于变慢,因此经常需要通过外界节律或定时器把它调节到一天24小时。现在,自然界的白昼和黑暗交替不像早期那样可起决定性的调节作用,调节生物钟的是对生活方式提供的很多时间信息的反应,伴同有规律的睡眠/活动周期。

我们这样描述规律、完整的夜间睡眠和日间活动是过分简单化的。首先,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如此周期在新生儿中尚未形成,而且在老年则倾向于衰退,白天的打盹及夜间的分段睡眠逐渐变得很普通;其次,即使是健康的年轻人,也会背离正常睡眠的模式,有些和体内定量系统的变化有关,比较麻烦。这样,一些人的睡眠活动周期比一般人延迟了,这些是“猫头鹰”或夜晚型,但这在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中能适应,例外的是那些工作需要经常早起者,更有甚者是那些节律没有调节到24小时,而继续接近一天25小时的人。故生物钟和由其产生的节律相对于外环境来说不断发生变化,结果导致白天疲劳、夜间睡眠不佳,尤其是生物钟和正常生活方式处于不协调状态的时候,这种情况可能和周期性复发的失眠有关。

睡眠期延迟综合症在某些方面存在如下可能性:有些人睡得特别晚,他们喜欢的睡眠时间给人带来不便,但他们的生物钟仍校准在24小时一个周期(另一个极端是云雀类,他们的睡眠/活动周期定相较早,这对上早班是有利的,可以得到足够的睡眠,但对夜班则明显是个缺点)。

这些现象的根源据信是人体的定时系统,即生物钟本身,定时系统调节的手段,产生此类调节的外界节律,以及它们达到调节目的的方式。因为它们并不是独立的,所以很难划清这些潜在原因的界限,例如,节律最初倾向于定相晚(因生物钟的一些特性或由父母习惯引起的调节),这可能导致一种生活方式,一类兴趣,并产生影响,巩固甚至强化这种特性。

其他节律(如直肠温度或血浆褪黑激素)是否在睡眠期延迟综合症中周期延迟存在不一致的证据,技术上的困难可能造成了这种不一致。因为节律的周期不仅受个体生物钟的影响(这方面我们希望作评价),而且也受生活方式和环境的影响(这方面的影响没有规律),所以需要有方法来区分这些影响。这样的方法也有,但最好适合于实验室基础上的研究,并使得采样次数上对患者有较高的要求。然而,仍然要到这些困难被解决后,才能弄清楚生物钟和定时系统其他组分的相对重要性。

此综合症的治疗要求定时系统恰当地定相于常规生活方式。这可以通过人的行为达到,首先逐渐延迟睡眠时间,直到定相变得正确,然后严格坚持固定的就寝和起床时间,建议清晨接受1小时或更长时间的亮光(大于2500勒克司),模仿当时户外光暴露的效能;也可选择晚上服用褪黑激素胶囊,来模仿和产生黑暗有关的正常激素峰。这些方法通过加强外界或人体本身的时间信号而起作用,使生物钟得到调节。

纵然患者在他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要求有一个正常的睡眠/活动周期时,该综合症是不利的,并易发生慢性疲劳,但在某些情况下延迟睡眠的习惯却是一个优点,例如夜班后休息(尽管早班将尤为糟糕),向西时区运行(尽管向东飞行将加重由于高速飞行时引起生理节奏破坏的症状)。由于夜间脑力和躯体活动将比一般人更好,雇主也许将会挑选该综合症患者干夜班。

[Lancet,199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