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悬崖;1955年时装模特C·贝尔纳身亡之处

 

  1995年6月,在澳大利亚悉尼一悬崖底部发现了一具青年女尸。由于这里经常发生自杀事件,警方因此想当然地认定该女子系自杀身亡。然而去年11月,法院宣判该女子的男友犯有谋杀罪。“费了10年时间才弄清她不是自杀,而是被人推下悬崖的,”参与侦破此案的悉尼大学物理学家罗德·克罗斯(Rod Cross)说。他进一步说明,之所以费时如此之久,主要是由于警方的主观判断及未借助物理学手段参与侦破此案。
 
  克罗斯是偶然介入此案的――在验尸官造访物理系时,克罗斯自愿担当了志愿者;缅因州贝茨学院物理系的马克·西蒙(Mark Semon)也是这样介入的。他说:“有一次,一位地方检察官前来咨询一起交通事故,即汽车驶入邻车道的,是否会发生什么特殊情况。我根据物理学动量守恒定理向她作了解释并在法庭上作了证言。
 
  悉尼女尸案也是如此,通过向物理学家求助,最终定谳了贝尔纳男友的谋杀罪。
 

物理学的微妙运用

  此后,西蒙便成了警方侦破汽车碰撞案的法律顾问,包括汽车碰撞公牛、火车撞击汽车等等。在协助侦破此类案件中,西蒙说:我发现重要的是我不能使用诸如“靠不住”一类的字眼,否则对方的律师就会认为你的说辞不可靠。”因此我选定了“误差幅度”的用词。
 
  西蒙认为,当法庭顾问也充实了他的讲课内容,“我发现在课堂上讲解这些案例颇受学生的欢迎。缅因州技术法庭首席执行官托马斯·博安(Thomas Bohan)也说:“要指证一件罪案或事故的真相及起因,首先就必须确定谁应该对此负责。而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掌握物理学基础知识往往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博安在获得物理学哲学博士后,继续攻读法学学位,1982年开始从事法律咨询工作。其后处理了很多案子,包括从汽车事故和枪击案――弹道及射击机理的分析――到火灾、漏油以及产品责任事故等。
 
  尽管物理学往往是明确的――牛顿定理、热力学、摩擦等等,博安说,“但有时应用起来却要求结合一些深奥的东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调查一般从律师、警察、法医、保险代理人、地方代表开始,法庭注重的是证据的可信性,不太可能偏信原告或其亲属的证言。
 
  如在调查一起交通事故中,法律顾问首先应取得警方报告、证人证词、医学记录、照片等,尤其是汽车上的黑盒子。“数据记录器的信息对于法庭分析至关重要,”科罗拉多州雷蒙德·史密斯学会(一家事故取证分析公司)的物理学家皮特·亚历山大(Peter Alexander)说,“但有时黑盒子的数据也不一定可靠。”他曾参与过一起交通事故的分析,黑盒子给出的数据说明死者没有扣上安全带,然而照片却表明死者是扣好安全带的。因此,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就需要借助物理学的帮助。
 

事件的重现描述

  关于对汽车事故的调查,博安说:“汽车转弯太快时,轮胎是如何滑动的,此时你就要考虑到摩擦系数。假如由于碰撞产生巨大的加速度,刹车灯、尾灯或信号灯的灯丝会发生变形。”如果灯是亮着的,灯丝就会伸长,这称为“热震”。如果灯是关闭的,则灯丝会断裂,这称为“冷震”。博安认为,在一些交通事故的分析中,有时灯丝可提供至关重要的信息。
 
  “我会察看现场,从中得到一些信息,”缅因州鲍登学院的物理学家戴尔·西弗斯(Dale Syphers)补充道,“有时无意中会从一些碎片、划痕、沟槽中获取重要的细节,并从这些细节中得出更多的东西。”他认为在这类事故的取证及分析中,警察缺乏相关的物理学知识,也就无法弄清部分事实真相。”西弗斯每年大约接手7件案子。“这些案件在技术层面上都是很经典的,但是我没有接更多的案子,因为有些案子都已经具结了。”
 

汽车把柄撞击普通眼镜和安全眼镜的闪光图像:在一场交通事故的分析中,法庭顾问博安测量了冲击速度,表明重击使普通镜片破碎,而在同样的重击下安全镜片却完好无损。研究分析的结果可以确定,在事故中眼睛受到伤害的人戴的是普通眼镜,而这副眼镜是当做安全眼镜使用的。

 

  同是《破裂与坍塌:法庭科学的实质》一书作者的博安说,“我最关心的是确保法庭证据和法庭结论的可靠性,这是诉讼和结案的基础。我曾听到有确凿凭据的证言,但由于其陈述测试不合格,致使诉讼持续数年之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亚历山大补充道,“在关于汽车事故的重现描述中,专家们有时把专业数据引进法庭。然而对方称也取得了“专家证词“,双方各说一词,你说是碰撞造成的伤害,对方则称碰撞产生的力没有危险――就像跌坐在安乐椅上一样,由此形成了拉锯战。
 
  博安、亚历山大等人希望最高法院作出的1993年“道伯尔特案”裁定”――证据都是可靠的――应在审判中严格运用。“事发现场所用的分析程序都有作证资格,尽管存在定量上的误差,”亚历山大说这种是针对美国科学院(NAS)2月中旬发布的法庭程序中所用技术的评价报告。
 

事故重现领域专家――博安

 

  博安根据视网膜出血、指纹、笔迹分析以及纵火调查等方面推断的杀婴罪为例,他说,“我认为,NAS的报告可消除对法庭技术的正确性及误差率引起的隔阂。他补充道,隔阂的原因在于“运用这些手段的人不想接受检验。”
 
  NAS的报告十分清楚明白,作为今年美国法庭科技协会主席的博安说:“我将努力推进法庭技术的可靠性、明确性,所以我们可以在进入法定程序的早期消除不恰当的揣度。一种办法就是要求内行及证人提供详细的、可供深入审查的报告。”
 

冲动不能代替科学

  爱达荷州博伊西州立大学的物理学家理查德·里曼(Richard Reimann)说:“当人们谈论儿童受伤害时,科学性往往会被丢在脑后,取而代之的是激动的情绪。”他进一步指出,“‘方程式’在公众看来毫无意义,所以我现在开始用图表说明问题。”
 
  通常,在针对儿童的伤害案件中,里曼主要负责确定婴儿是由于震动还是碰撞或跌倒造成伤害的。他想起10年前的一桩案子,“一位律师走进我们的办公室,请求帮助他处理一件儿童头部受伤的案子。”在那件案子中,孩子的父亲听到“砰”的一下撞击声从梦中醒来,发现他11个月大的儿子头部受了重伤,躺在楼梯底部哭叫。“检察官的问题在于该男子没有像他讲的那么快地呼叫911,他们怀疑孩子跌下楼梯时可能并未受伤,一定是发生了某种暴力行动,像是抓住孩子的脚踝往澡盆上碰撞的结果。”
 

 

  但里曼认为,“假如孩子倒地后,头部撞在地板上,也可能造成脑壳挫伤或损伤。”里曼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当带孩子去医院作检查时,医生发现孩子曾经发过低烧。当时我取得几个数据,并根据牛顿定理推断,事件可能在孩子哭叫5分钟以前发生,而检察官推定此事可能发生在一小时以前。”因为里曼不是医生,法官因此否决了里曼的证言。孩子的父亲经初审被定为杀人罪,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至于澳大利亚的悬崖谋杀案,克罗斯断言,鉴于悬崖上能起跑的距离较短,如果受害者自己跳下去,着地点离悬崖不可能那么远。悬崖高30米,尸体离悬崖差不多在12米开外。为侦破此案克罗斯组织了警校的志愿者进行试验,测定了小跑、跳和俯冲的速度,他还测定了由男子把女子投入游泳池时的速度。“我组织13名妇女进行了平地跑、爬坡等大约20项不同的试验,”克罗斯说,“我最终确定死者一定是被推下悬崖致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