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和重新认识借阅图书的时光对人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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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这么说,我是在图书馆里长大的孩子,至少感觉上来说是这样的。我儿时的家在克利夫兰市城郊,距离砖面外墙的谢克海茨公立图书馆伯特伦伍兹分馆约一英里的距离。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母亲一周会有好几次开车载我一起去图书馆。我们一起跨入大门,一进门就分道扬镳,纷纷冲向自己最爱的图书区。图书馆大概应该是我最早拥有独立权的地方,尽管那个时候我可能只有四五岁,母亲依然允许我单独行动。一段时间后,母亲和我带着我们的战利品在借书处汇合。我们一起等待图书管理员拉出书后的一张张借阅卡,在一排排别人以前借阅时留下的还书日期后,盖上歪歪斜斜的还书日期。
 
  不论在图书馆逗留多久,时间总是不够用的——图书馆实在是太浩瀚了。我喜欢在书架间徜徉,视线扫过一排排书脊,直到有什么吸引我的注意力。在图书馆里徜徉的时光,每一次都如此梦幻和令人舒畅,并且注定我们不会空手而返。这不像是和母亲一起逛商场,逛商场最后总会变成“我想要”和“她会买”的拉锯战,而在图书馆,我想要什么,就能拥有什么。
 
  我喜欢坐在回家路上的车里,膝盖上堆满借回来的书,塑封书皮抵靠在大腿根,书本扎实温暖地压在腿上。带着不用付钱的东西离开一个地方让人兴奋不已,而期待即将能够读到的新书也让人兴奋不已。在车里,我们会郑重地讨论之后要按照怎样的顺序阅读借回来的书籍,怎样在借阅到期前安排自己的节奏,漫步在这迷人的短暂时光中。我俩都认为,伯特伦伍兹图书馆的管理员都很漂亮,然后总会花上几分钟讨论她们的美貌。最终我的母亲必然会提起,如果能对职业再做一次选择,她会选择做一名图书馆管理员,此时车里会迎来片刻沉默,因为我俩都在遐想,那会是多么美妙的生活。
 
  等我长大些后,我就经常一个人走路去图书馆,背上自己能负荷的最多的书。有时候,我依然会和母亲一起去,而图书馆之旅一如我幼时那样令人着迷。就算后来到了高中最后一年,我已经可以独自开车去图书馆了,母亲和我依旧时不时地结伴同行,一路上仍如同过去那样,一样的停停走走,一样的评论和遐想,一样的令人沉醉。自从两年前母亲去世之后,每当思念她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我们坐在车里,一起前往伯特伦伍兹图书馆的情形,聊以慰藉思念之情。
 
  我们一家人都钟情于图书馆,可以称得上都是图书馆虫。我们都极为嗜读,不过我们是那种从图书馆借书而非家里满是藏书的家庭。我的父母很珍爱图书,但他们生长于大萧条时期,懂得钱有多么不经花,在那段艰难的时期里,他们习得了“能够借到的绝不花钱买”的道理。也许出于节俭,或者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因,他们还认为读书的根本在于阅读的体验,而非为了获取能够永久储存和观赏的物件,或出于阅读目的获得的纪念品;读书如同一场旅行,没有任何索取纪念品的必要。
 
  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父母的财政状况已经变得好多了,他们学会了小小的挥霍,但大萧条时期的心态却和某些方面的节俭习惯牢牢得捆绑在一起,比如说绝不买能够从图书馆借到的书。我们家里的书架上稀稀落落地放着几套百科全书(很难借阅的书)和一些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的父母最终还是买下来的混搭在一起的各色书籍,像一些不痛不痒的两性指南。例如,《理想婚姻:背后的心理学及操作技巧》就是我记得最深刻的一本,我总是在我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拿出来阅读。他们之所以会买下这本书的原因是在于,如果是从图书馆借的话,他们觉得在借书处会十分尴尬。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旅游指南、摆设用的精美画册、我父亲的法律书籍和10多本要么是礼物要么不知道怎么就正大光明拥有的小说。
 
  当我离家去密歇根大学上学的时候,我发生了众多让自己区别于我的父母的改变,而其中之一便是疯狂地想要拥有图书。我想,购买课本就是一件让我兴奋不已的事情。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不再享受漫步图书馆和借书品尝的时光,而是想要有成堆的书环绕在我的身边,供我随时取阅。大三的时候,我搬进了一间公寓,在里面成排摆放着书橱,每一个都塞满硬皮书。学校图书馆于我仅作研究之用,别的时候我都是一个贪婪的图书买手。我没办法从书店空手而归,我爱新书纸墨散发出的含碱芳香,那是图书馆破旧书籍从不会散发的味道;我爱新打开的书脊发出的“咔嚓”声和未曾被人翻阅的纸页摸上去近似潮湿的手感,好像才刚刚制造出来的新纸一般。有的时候我在想,之所以我会这样是不是为了弥补童年时期身处书籍稀少且很久不变的书橱间所留下的遗憾。不过原因是什么对我而言并不重要。事实上,对于拥有图书这件事我已经变得近乎狂热,有时候我甚至会幻想要开一家书店。如果母亲但凡向我提起,图书馆有本她在等待借阅的书时,我就会变得不耐烦,并问她为什么不干脆去买一本来看。
 
  当大学毕业,我不再需要为了期末论文而埋头于学校图书馆的书堆里后,童年时在伯特伦伍兹图书馆里的绝美经历就完全被我抛之脑后,而人生中的第一次,我开始思索,图书馆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不是因为后面的机缘巧合,也许图书馆在我生命的中角色可能会定格于此:一个每每想起总会倍感惆怅的童年游乐园,一个更像是记忆中的标记物而非实地的地方,一种会唤起生命中很久以前某个时刻的记忆、混合着“母亲”和“过去”的情绪的楔子。
 
  2011年,我的丈夫获得了在洛杉矶工作的机会,于是我们离开纽约,举家西迁。我对洛杉矶这个城市不甚了解,不过我曾去拜访过住在那儿的亲戚,并且在成为作家之后,也因杂志专栏和书刊工作经常往返于洛杉矶与纽约。我曾去过洛杉矶的海边、峡谷、河谷和山峦等诸多地方,却从未想过要去市中心。在我看来,市中心不外乎就是毫无生气的办公大楼街景和每到傍晚五点蜂拥而出的人潮。我印象中的洛杉矶就像是一个发光的甜甜圈,被乳白色的海洋和高耸的山峦围绕,而中间只留一个巨大的空洞。我从未去过洛杉矶的公立图书馆,也从未萌生过想要去看一看的念头,尽管我很肯定地猜想,也许在洛杉矶市中心可能会有一个图书馆,并且极可能是个主馆。
 
  举家搬迁的时候,我的儿子刚上一年级,学校布置的作业里有一个就是采访在城市里工作的人。我建议他去采访垃圾回收员或者警察,但他却说他想去采访图书馆管理员。初来乍到的我们不得不查询最近的图书馆的地址,最后发现最近的图书馆是斯蒂迪奥城分馆,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一英里左右,与伯特伦伍兹图书馆距离我童年时住的地方的距离一模一样。
 
  在我们开车去见被采访的图书馆管理员的路上,我好像重拾父母带着子女前往图书馆的熟悉感觉,只是如今角色变化,我成了带着孩子踏上这特殊旅途的家长。泊好车,我们一同走向图书馆,一起首次拥抱这别致的体验。整个建筑是时髦的白色,有着薄荷绿蘑菇帽状的屋顶,看上去和厚实砖墙的伯特伦伍兹图书馆毫无相同之处。但当我们跨进大门,那熟悉的感觉如同雷电击中了我,它来得如此猛烈,以至于让我一下子无法呼吸。几十年过去了,在离家2 000多英里之外的地方,我居然仿佛一瞬间穿越回到了和我母亲一同走进图书馆的那时那地。一切好像都未曾改变:铅笔书写在纸上的“沙沙”声,房间里书桌前读者含混不清的低声对话,图书馆书车的嘎吱作响,还有偶尔书本落在桌面上的纸张撞击声。还是同过去一样,神圣的借书处的木制台面、像船一样大的图书馆管理员办公桌、纸张翻飞的告示栏;还是同过去一样,那有条不紊的繁忙之感就像小火慢慢烧开一壶热水;还是同过去一样,那书陈列在书架上,增增减减。
 
  不是时间在图书馆停止,而是好像时间在这里和所有的图书馆里驻足、聚集,不仅是我的时间、我的生命,而是所有人类的时间。在图书馆里,时间积蓄起来,不是停止而是储存。图书馆是叙事和寻找叙事的人的聚集地。它是我们可以一窥永恒的地方:在图书馆里,我们可以永生。
 
  于是图书馆曾在我身上施下的魔法再度被激活,也许它就从来没有消失过,尽管我的确已经不去图书馆很多年,以至于再次回来就好像是造访我很热爱却随着岁月飞驰而逐渐遗忘的国度。我知道了渴望一本书和买下一本书的感受,却忘记了这样的感受:漫步图书馆里的书架间,寻找自己想要的书的同时看到它的左邻右舍,注意它们特有的协调性并遵循一个想法,因为它是从一本书传递到下一本书,像电话游戏。从杜威十进分类法编号的301.4129781《女拓荒者》(Pioneer Women)开始,然后往前几英寸后,在306.7662发现自己的《基达》(Gaydar),然后再往前是301.45096《我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然后在301.55《凝视山羊的人》(The Men Who Stare at Goats)结束。在图书馆的书架上,人们认为书是按照逻辑摆放,但事实上却时不时让人哭笑不得、匪夷所思和无力抗拒。
 
  我知道,图书馆让我欲罢不能的一部分是:当我带我儿子去当地图书馆时,我感受到的那种熟悉所带来的震惊。它让我瞬间想起我的童年、我与父母之间的羁绊和我对书籍的热爱。在思绪里,这让我离我的母亲更近,离我们的图书馆之旅更近,于是我决定写一本关于这个主题的书。做这个决定是令人愉悦的,可是过程却是苦乐参半,因为正当我重新审视和挖掘这些记忆的时候,我的母亲却在逐渐遗忘它们。当我第一次告诉她我在撰写关于图书馆的书时,她很高兴,并说她很自豪能够成为让我发现图书馆奇妙之处的部分助力。但让我真正敞开胸怀接受这个主题、让我从想写变成要写的原因,是我发现我正在失去她。
 
  很快,老年痴呆的魔爪伸向了她,并且每天蚕食一点点零散的记忆。等下一次我再向她提起关于图书馆的写作计划以及我有多怀念我们一起去伯特伦伍兹图书馆时,她明显没有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只是给我鼓励的微笑。每次我去看她,她都离我更遥远,她的思绪变得含混、缺失、隔绝,许多记忆已经不在。于是我知道:我承载的是我们两人的记忆。
 
  我意识到自己想要知道:如果共享者不再记得的时候,共享的记忆是否继续存在。是否当共享链接断掉,记忆也会暗淡?除我以外,我的母亲是唯一知道那些如梦似幻的下午是什么样的人。我写下关于图书馆的一切,因为我在努力想要留下那些下午的记忆。我努力说服自己,把这些记忆记在纸上可以让它们免受时间的侵蚀。
 
  会被遗忘的想法令人生惧。我害怕的不仅是我这个人会被遗忘,而是我们所有人都注定被遗忘;我害怕:生命的总和最终归于零;我害怕:我们曾经历的喜与忧、得与失,我们留存于世的微小印记,在我们消失的时候,这些印记会被抹去,就像我们未曾出现过。如果你有片刻注视过这荒芜,生命的总和就会变成虚无,因为如果没有什么存在,那么也没有什么是重要的。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按模式发生,生命只是令人困惑的存在,是没有旋律音乐的扩散。但是,如果你的所知所看所想能够固定和保存,如果你能看到反映在以前生命的生活,想象到反映以后生命的生活,你就能开始发现秩序与和谐。你知道你只是宏大故事的一部分,而这故事有着自己的形态与目的:可触及、熟悉的过去和持续更新的未来。我们都在绳索上的锡罐里絮絮低语,但我们被听到了,所以,我们把消息传递给下一个锡罐和下一条绳索。写一本书就是彻底的挑战行为,宣告你相信记忆存在的持久性。
 
  马里作家阿马杜·昂帕泰·巴(Amadou HampâtéBâ)曾说过,在非洲,一位长者离世如同一座图书馆被焚毁。当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并不能完全理解,直到随着岁月流逝,我才逐渐品出这句话的精妙。我们的心灵与灵魂存放着由我们的人生经历和情感镌刻的书卷,个体意识就是分类存储记忆的合集,是个体生命鲜活的私人图书馆,这无法完全共享,并会随着我们生命的逝去而销毁。但是如果你能从私人“馆藏”里取出一些,与他人或者世界分享,不管是以书面形式还是以故事口述,它就能独立于世,并以自己的方式延续生命。
 

  资料来源 The New Y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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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苏珊•奥尔琳(Susan Orlean)是《纽约客》资深记者和专栏作家,曾担任《滚石》和《时尚》特约编辑,代表作品有《兰花小偷》《图书馆的书》,前者曾被改编为电影《改编剧本》,获得了奥斯卡奖的多项提名;后者被《华盛顿邮报》评为2018年十佳图书。